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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0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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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分类: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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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厂房增设电梯井道及门厅工程

编    号:QYZN-2019120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预算价9.03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9月-2019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19年9月-2019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竞谈文件提供信息

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280427731@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21,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科技企业上市基地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3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叶伟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伟   电话:0514-82129121

地址: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6

(二) 采购人: 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清          联系电话:0514-8205896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12 月 13 日下午3: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和名称,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凭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条。谈判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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